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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4 11:15来源: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阅读次数:字体【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2025年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一)组织单位。大赛为省级一类行业赛。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主办,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芜湖职业技术大学、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协办。

(二)组织机构。成立第三届全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大赛办公室设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设会务组、活动指导组、监督组。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负责大赛会务组织、活动指导、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负责大赛的监督工作。

(三)职责分工。大赛组委会负责确定大赛方案,组织、协调、指导、研究大赛相关工作事宜。大赛办公室负责落实赛事组织协调、场地设施设备、技术与赛务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各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大赛选拔赛组织管理工作,选拔赛名称统一为“第三届安徽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大赛×××市选拔赛”。

二、赛项(工种)设置

大赛设置糕点面包烘焙师(西式糕点师)、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电工,均为职工组单人赛。

三、时间地点

大赛定于2025年9月份在芜湖市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选手要求

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安徽籍或在安徽工作的退役军人。各市统一组队,每个竞赛职业(工种)限报2名参赛选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参赛。

五、竞赛内容

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要求统一命制试题,仅设置操作技能考核。具体竞赛技术文件另行发布。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一)奖项与奖金设置。大赛按竞赛项目设置个人奖、组织奖和其他奖项。

1.个人奖。各职业(工种)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胜奖4个,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2.组织奖。面向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3.其他奖项。对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的主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二)奖励申报。符合条件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推荐申报相关荣誉或奖励,如遇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糕点面包烘焙师(西式糕点师)、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电工竞赛职业(工种)对应晋升糕点面包烘焙师(西式糕点师)一至三级、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一至三级、电工一至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各职业(工种)排名前2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排名前21%-4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排名前41%-5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所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大赛组委会名义、省技能人才服务管理中心代章形式,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作发放。已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发放。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视频、展板、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展示退役军人风采,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鼓励退役军人学技能、练技能,走上技能报国,技能圆梦之路。

(二)各市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名参赛,做好选手选拔和推荐、技术指导、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比赛过程科学规范、安全有序,结果公平公正。比赛期间,参赛代表队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市要加强竞赛各环节安全保障措施和人员安全防护,科学制定落实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消防、卫生、医疗急救等安全责任,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