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为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助力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不断提升优化育人环境、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一)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强烈,作风素养过硬,在传承红色基因、为党和人民培养可靠接班人方面具有独特优势。2022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从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实施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畅通任教发展通道、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提出了系列举措。9月3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了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电视电话调度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2023年6月2日,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退役军人发〔2023〕6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建立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任职的培养、聘用机制,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让退役军人成为我市中小学校教育工作者队伍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推动淮南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认真做好我市《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实施方案》起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对标上级文件。对国家、部委、省、市有关政策进行认真梳理,为规范性文件起草提供合法依据。
(二)沟通磋商学习。在草拟文件过程中,一直保持与省厅确定的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试点的蚌埠、阜阳、滁州、安庆四个市保持沟通、交流、学习,并建立沟通、磋商机制,保持与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的沟通、磋商。
(三)广泛征求意见。根据部、省文件精神和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形成《实施方案》初稿。2023年6月以来,面向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本系统征求意见,对文稿进行多次修改,形成《实施方案》。
(四)联合印发文件。2023年8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他们到中小学任教、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为抓手,以为我市中小学持续补充优质退役军人师资力量为目标,主要包括实施退役军人专业人才培养、畅通退役军人任教任职发展渠道、搭建退役军人教师发展平台三个部分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一)明确放宽招聘年龄,提出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中小学教师招聘对退役军人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体现了对退役军人群体的政策优待。
(二)注重发挥作用。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优势。
(三)强化激励表扬。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任职工作机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退役军人教师培养和相关事宜。
(二)推动落实落地。指导县区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摸清底数,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
(三)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加强《实施意见》宣传力度。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科室:就业创业和军休服务管理科
解 读 人:联系人胡庆白
联系电话:0554-666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