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明媚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解读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2 14:55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访谈主题:介绍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

访谈时间:2024年7月10日

访谈嘉宾:

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明媚

移交安置科科长 王强

优待抚恤科副科长 俞兵兵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生辉

就业创业和军休服务管理科工作负责人 徐斌

访谈地点:淮南人民广播电台

主持人:淮南人民广播电台

现场图片:

发布内容: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安置。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区退役士兵事务部门报到。安置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对临近报到期限但仍未报到的退役士兵进行督促提醒按时报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为退役士兵做好档案交接,认真登记信息、做好信息采集,办理落户,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转接等安置服务。二是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满足以下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安排工作: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含警士,下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范量化评分排序,落实岗位需求,按照考试、考核量化积分排序,进行公开选岗安置,落实“阳光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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