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瑞良代表《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和提高退役军人优待证使用范围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7 11:02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尊敬的任瑞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和提高退役军人优待证使用范围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为失业的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会“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常态化走访联系,提供就业指导,做好就业帮扶。

退役士兵是诸多参加社保人群的一个群体,和其他人群一样,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参加社保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就业方式参加、办理、转移等相应社保手续。

2006年义务兵中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于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未参保和断缴的,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年7月1日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12年7月1日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022年,淮南推出了《淮南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第一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内容涵盖文化旅游、通信优待、政务服务优待、生活服务等方面。

2023年6月5日,公布了《淮南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优待目录清单(第二批)》(安徽日报、淮南发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等平台发布)涵盖交通出行、旅游景点、金融、医疗健康、餐饮美食等方面内容共计38项,进一步丰富了我市优待内容。优待对象凭有效证件(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优待证)可享受多方面优待优惠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更新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争取将更多优质服务项目纳入优待目录清单,不断提升优待证的“含金量”,扩大我市社会化拥军优抚的“朋友圈”,让更多拥军企业积极参与到双拥创建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 系 人:俞兵兵、朱悦

联系电话:0554-6665673/0554-6660017


2023年7月27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