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附网址链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民裕大街民安大厦7楼,电话:0554-666206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共公开信息283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应急管理、财政资金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活动3次,并及时公开意见反馈结果和采纳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0件。全年共公开政策解读18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7篇,本级政策解读8篇,其中主要负责人参与解读3次,针对退役军人军属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回应,全年主动回应12条。针对第三方检测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按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对内设机构的职能、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公布申请条件、范围、方式说明,公开受理部门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发布申请办理流程说明、申请表,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例,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2020年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统计报表编制、报送工作。二是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本着“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管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网站信息审核员”三级审核制度,凡是上网的信息做到“先审核,后发布”,严格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制订并印发了信息发布相关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2020年上级安全检测评估均未发现问题。二是针对市政府网站下发的网站检测报告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第三方测评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落实好节假日网站值班制度,制订了网站维护工作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落实好网站读制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工作制度。针对第三方检测出来公开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我局制订并完美了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管理制度、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10项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印发《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将责任分解到科室和直属单位,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高质、准确发布。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军属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办事的堵点、痛点,不断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军属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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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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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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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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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70401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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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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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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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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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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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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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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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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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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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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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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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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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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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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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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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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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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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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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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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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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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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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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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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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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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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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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与局内设科室公开工作不能及时对接,一些信息不能及时进行公开发布。受我局职能限制,政务公开个别栏目内容不便于公开。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切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抓好政务公开短板质量提高。针对我局政策解读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抓好政策解读的质量提升,按照八个方面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水平和质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军属对退役军人政策文件的知晓度。
(三)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一如既往坚持和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安全规范。
(四)及时做好整改工作。针对每次测评指出的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要求做好问题整改。
(五)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积极主动参加关于政务公开的会议培训,及时将学习培训情况报告分管领导,逐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