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淮南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救助,建立健全困难帮扶援助机制,经市政府批准,在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淮南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对标相关政策、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淮南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三、制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市是优抚大市,全市共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10余万人,其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2万余人。为建立与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现行抚恤优待政策相配套、与个人实际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相关联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新机制,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4月,市退役军人局启动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于2020年6月完成初稿的起草。
2020年7月,市退役军人局召开内部讨论会,办公室、双拥科、优待抚恤科、就业创业和军休服务管理科等有关科室就《办法》内容进行研讨。
2020年7月,市退役军人局与市财政局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0年8月,市退役军人局领导先后听取了关于《办法(试行)》的情况汇报,要求交局双拥科、办公室法制审查把关。
2020年9月,优待抚恤科结合反馈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五、工作目标
规范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对生活困难、因病致贫困难以及就业、创业困难的淮南市退役军人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家庭提供资金救助。
六、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对象范围
帮扶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及病故军人遗属。困难程度的界定原则上以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标准。
二是明确了帮扶内容
(一)生活帮扶。因火灾、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或连续失业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经审核后,根据实际给予一次不超过2000元补助。
(二)医疗帮扶。因身患重特大疾病导致自付医疗费用较高,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经审核后,根据实际给予一次不超过3000元补助。
(三)就业帮扶。有劳动能力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就业困难或创业失败造成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在享受政府就业救助政策后仍有困难或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结合相应企业和机构的岗位需求,利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推荐进入企业或机构就业。培训效果经评估认定后,给予一次不超过1000元补助。
(四)创业帮扶。对有创业需求且经济困难需要帮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创业培育、创业指导、专家论证、项目包装、品牌策划、机构孵化以及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并可根据实际一次不超过4000元补助。
(五)其他帮扶。因其他特殊困难确需关爱帮扶的退役军人家庭,经评估审核后,制定特殊帮扶措施。
三是明确了发放程序
经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复审,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相关科室核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符合帮扶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受助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和直接受助人户口簿页复印件);
2.退役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困难家庭对象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者低收入认定材料复印件;
4.申请医疗帮扶者,需提供病情诊断书、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请就业帮扶者,还需提供失业证明、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就业岗位意向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请创业帮扶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创新举措
一是关爱帮扶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补助筹集。资金启动时,由市财政拨付1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
二是建立与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现行抚恤优待政策相配套、与个人实际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相关联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新机制。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关爱帮扶资金是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资金的使用接受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照个人申报、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入户调查、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市退役军人局审批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简化发放程序,经审批符合条件人员,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打卡发放,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能到及时得到帮扶援助。
九、政策咨询通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机关:优待抚恤科
解读人:王建庭
联系方式:0554--666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