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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1-08-23 15:23来源: 优待抚恤科作者:王金阅读次数:字体【  

8月20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本硕率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和部分县区检察院负责同志,来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方就如何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进行探讨,对下一步推进专项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涛,市局优待抚恤科、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宣读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察机关要照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从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理、宣传教育四个方面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各县区结合实际介绍了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双方就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工作,更好地维护英烈的名誉荣誉进行了探讨。

杜本硕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工作职责、办案情况,以及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保护英烈的情况。他表示,市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推动英烈公益保护,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余涛对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要充分认识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履行好我们的职责,切实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二是工作措施再细化。严格落实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认真细致做好本辖区烈士纪念设施的排查,完善管护机制,因地制宜实施分类保护管理。三是组织体系再强化。建立健全畅通有效、协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建立烈士纪念设施长效保护机制,并认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能够有效推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希望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检察机关在保护英烈纪念设施、英烈名誉荣誉方面的合作力度,形成共同保护英烈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