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伤残军人眼睛复发更换眼角膜费用报销咨询
| 信件编号: | 20210804001 | 来信时间: | 2021-08-04 1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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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杜**** |
| 内容: | 你好!我父亲于1972年12月入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83517 部队,在部队因公眼睛负伤,左眼视力受损严重,后被鉴定为伤残八级,在部队时军医讲到以后受伤的左眼可能还会复发。退伍之后,1993年眼睛复发到上海医院看过一次,当时医生建议更换眼角膜,费用4000块钱,因为当时家庭经济困难没有更换。2021年6月眼睛再次复发,前往安徽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就诊,初步诊断左眼角膜溃烂,进行羊膜覆盖手术,术后7月28日复查,发现眼角膜已穿孔,必须更换眼角膜,否则眼球就得拿掉,于8月1日做了眼角膜更换手术,但医院讲提供眼角膜移植供体的费用12000元不列入医疗费用,也不给开具发票,虽然说购买眼角膜供体的费用不列入医疗费用,但毕竟也是因为在部队因公负伤后复发才不得不去更换眼角膜,想咨询一下这部分费用能否报销,谢谢!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时间:2021-08-11 15:5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优待抚恤科第一时间与您电话联系,经沟通得知您父亲系城镇籍残疾军人(八级),按照《淮南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对医疗自费项目不纳入医保统筹范围,不享受相关医疗补助。经与您沟通,您表示理解。针对您反映的家庭经济困难问题,根据《淮南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建议您去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关爱帮扶资金。经了解得知,您父亲伤残关系在凤台,户籍在毛集,毛集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联系您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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