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是否给予优抚
| 信件编号: | 20200108001 | 来信时间: | 2020-01-08 16:20 |
|---|---|---|---|
|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胡**** |
| 内容: | 局长,您好,我是军人家属,是想咨询现役军人2018年12月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看到淮南市出台立功优待金政策,可是我们去当地咨询时,说2018年底开始的这项工作已经完成了。我们今年面临转业,负责记录的社区告知我们,因为我们被漏报,又加上2020年面临转业,所以已经没有办法在为我们一个人做这项工作.也享受不了这个优待金政策,我们想咨询一下还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 ||
| 回复单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时间:2020-01-10 17: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胡睿琳同志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拥军优属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针对您提出的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优待,我市出台了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相关政策,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依据立功受奖证明,全面做好优待工作。具体事项请咨询户籍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门。
|
||
首页
机构
新闻
公开
服务
互动
风采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