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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社会化拥军企业、个体经营户和社会组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4 14:54来源: 双拥科作者:柏祖成阅读次数:字体【  

全市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淮南市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为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凝聚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现面向全市各领域广泛征集拥军组织名录,建立覆盖衣、食、住、行、用等各行业的社会化拥军目录库和社会化优待目录清单:

一、征集原则

以“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原则,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尽可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提供优惠便民和让利服务,形成“千门万店齐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淮南社会化拥军水平。

二、征集范围

凡有意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优惠服务的就业创业、旅游购物、养老医疗、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参观游览、交通出行、法律服务,以及餐饮、住宿、商超、运输、快递、保险、燃油、体检康复、电信网络、美容美发等各类行业和领域,都可以报名参与,经市双拥办审核认定后即可入选目录名单。

三、报名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

(三)社会组织应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四)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待优惠服务。

四、有关说明

凡报名的拥军企业、个体经营户和社会组织,经市双拥办审核备案后,入选本市社会拥军名录,颁发“拥军企业”“拥军门店”“拥军社会组织”牌匾。市双拥办结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适时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实施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每年对开展社会化拥军、社会化服务比较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表彰通报,并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五、报名方式

企业、个体经营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向市双拥办提出申请。

六、征集时间

征集自2022年6月24日起,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柏祖成, 电话:6662075(市双拥办)

李龙龙,电话:6635133(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淮南市双拥办公室

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淮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2年6月24日